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精卫字〔2013〕9号)中关于发放北京市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手册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制定《北京市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手册印制及发放工作。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手册
| 患者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男 / 女 | 年 龄 | | (贴照片处) | ||||
| 身份证号 | | ||||||||||
| 户籍地址:北京市 区(县) 街道(乡镇) | |||||||||||
| 现 住 址:北京市 区(县) 街道(乡镇) | |||||||||||
| 固定电话 | | 手机号 | | ||||||||
| 患者 监护 人或 家属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 与患者关系 | | |||||||
| 身份证号 | | ||||||||||
| 具体住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