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法监字〔2012〕103号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2012年北京市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各有关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12年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2012年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精神,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31号)和市食品办《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京食安发〔2012〕5号)要求,结合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导,大力推动监管机制和方式创新,不断强化行政监管、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以预防为主,全面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首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各区县要继续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全面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未及时备案公示、未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深入开展重点品种综合整治
各区县要继续做好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食盐等调味品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非自制食品,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三)开展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各区县要联合属地教委,以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单位,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加工制作行为规范等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督促和指导学校食堂深入开展自查和互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联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清理无餐饮服务许可、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条件不达标等的餐饮服务单位。
年底前全市各类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全面落实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加强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监管,要重点开展食品的分装、配送环节,送餐车辆、分餐过程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并制定监管办法,规范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食品安全监管。
(四)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
全面启动农村民俗旅游接待户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的评级工作,力争年底前农村民俗旅游接待户50%实现量化分级管理。
各区县要联合属地假日办,加大对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五)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专项整治
探讨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管机制,规范企业准入和现场监管等相关措施。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企业自律,严厉打击不符合卫生要求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各区县要与工商部门配合,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注销一批,使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状况符合卫生要求。加强对集中餐饮具消毒单位的抽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对社会公布。
(六)全面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
各区县要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全面掌握小餐饮底数,将小餐饮全部纳入监管服务,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努力实现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
(七)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加大对打工子弟学校食堂、“小饭桌”和工地食堂的行业监管,督促其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卫生局及其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在区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在整治中,各区县卫生局及其卫生监督机构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食品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区县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四)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评估力度
1.区县卫生局要定期报送工作信息,于
2.市卫生局将根据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对区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考核,市卫生监督所要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区县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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