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精神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2014年精神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2月12日

 
2014年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2014年,本市精神卫生工作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为主线,规范服务、发展事业、维护权益,围绕本市卫生重点工作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任务目标,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康复服务,探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服务。
一、规范服务内容,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康复工作
(一)积极落实国家及本市精神卫生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针对公共卫生督导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完善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二)依托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平台,会同综治、民政、公安和残联等部门深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案管理工作,提高精神卫生整体工作水平。
(三)会同残联部门探索推动社区康复服务新模式,强化社区康复服务职责,提高康复服务能力。
(四)推进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工作,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内容,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宣传教育。
二、完善信息系统,提高精神卫生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推进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工作。落实北京市精神卫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息系统管理与使用培训,提高本市精神卫生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发病报告管理工作。对本市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开展全面培训、业务指导与质量控制,对登记报告的患者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
三、开展分类培训,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一)对综合医院门诊医师开展精神科专业基础知识培训,提高其整体精神卫生知识水平,以及及时发现精神障碍患者并督促其就诊的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精神卫生能力试点建设项目。
(二)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年度培训要求,根据《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对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医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防治培训工作。
(三)加强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精防医务人员在岗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开展精神卫生管理人员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服务
(一)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意识水平。
(二)组织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预防自杀日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及精神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力度。
(三)组织研究常见心理健康问题,通过探索试点项目,促进本市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开展。
五、强化综合管理,做好特殊人群专项工作
(一)积极配合首都综治办开展特殊人群专项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风险。
(二)配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查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进行定期通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薄弱环节,完善管理措施。
(四)完善特殊人群专项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专项评估工作,提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