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

 

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我市针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工业污染源,启动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全面达标排放是指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达到排污许可证所载明的排放要求。我市将优先选取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重点实施,其他行业按照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确定。通过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强化环境监管执法、遏制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规范和加强在线监控的运行和监管、实施超标排污联合惩戒、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等9项重点任务,确保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