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正和金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22-87671544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及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天津正和金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天津市静海城东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宇科技园

天津正和金属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清整车间、铸造车间以及其他辅助用房等。有组织排放废气分别来自于铸件清砂工序、砂处理工序、浇铸工序、清整车间工艺废气以及中频电炉废气,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其中三台中频电炉产生的废气,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15米的排气筒排放;铸件清砂工序废气通过一台旋风、布袋两级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根8米的排气筒外排;砂处理工序废气通过一台旋风、布袋两级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根8米的排气筒外排;清整车间工艺废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2根5米的排气筒外排;浇铸工序废气分别经四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4根8米的排气筒外排。此外,树脂砂造型生产线在浇铸过程中,树脂发生碳化和气化,通过车间门窗排放至室外,属于无组织排放源,其主要污染物为甲醛和氨。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在工作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鼓风机、除尘器引风机、清砂机以及空压机的机械噪声,均采取了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将相关机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电炉产生的炉渣以及铸造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废料,均可作为原料进行再利用;砂处理和清砂工序产生的废砂,定期由相关厂家回收。

2014.4.25——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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