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第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538903 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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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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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第一生产线项目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以南,泰丰路以东地块内。选址坐标为:117°43’30’’E,39°03’30’’N。 |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新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及树脂五大生产车间,新增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动力设施,部分辅助设施依托现有。本项目设计产能为10万辆/年,建筑面积为238560m2。 施工期环保措施: 大气: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对施工堆场采取苫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单位运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废水:施工期间人员及工地产生的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各种大型设备应时常设专人维修保养,以免噪声污染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分类处理,避免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运行期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焊装工段CO2半自动焊机及氩弧焊机产生焊接烟尘经15m高排气筒排。小部件车间产生焊接烟尘集中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中涂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旋洗涤后与车头黑漆、打蜡等产生废气经45m高排气筒排放,面漆基础漆喷漆有机废气经水旋洗涤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面漆罩光漆喷漆废气经水旋洗涤+沸石转轮+直接燃烧净化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中涂闪干及面漆烘干有机废气经直接燃烧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换气排出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树脂车间保险杠喷漆经洗涤+沸石转轮+直接燃烧净化处理后,与其他喷漆废气经29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有机废气经直接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树脂车间仪表板喷漆废气经沸石转轮+直接燃烧净化处理,烘干有机废气经直接燃烧处理后,统一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小部件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帘洗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有机废气经直接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总装车间试车尾气分别经6根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含镍废水依托第三工厂处理设施处理。其他废水经新建废水处理站(含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到生产及冲厕,尾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设备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控制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及管理体系,现有厂内固体废物置场采取了室内容器分类暂存、设置图形警示标志、防雨、容器架离地面等防潮措施,室内地面和积水沟做防渗漏处理、积水沟设排积水坑措施,建立档案制度,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全厂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涂装车间使用涂料及稀料等,属于易燃物质和有毒物质。该公司落实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对各类环境风险物质及源制定了较详尽的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如在线监测、废水处理站、事故水收集设施等,还应制定本项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
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1日 |
采取现场公示、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发放公众调查表50份,全部表示同意,无反对意见。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