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固转〔2017〕41号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南京环务资源
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危险废物
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南京环务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苏环固函〔2017〕475号)和《关于常州翔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苏环固函〔2017〕56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南京环务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共产生的2000吨废CRT锥玻璃(废物代码900-044-49),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17年4月12日
(联系人:天津市环保局固体处 刘智雯
联系电话:022-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
企业名称 |
危险废物名称 |
转移数量(吨) |
南京环务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废CRT锥玻璃 |
1000 |
常州翔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废CRT锥玻璃 |
1000 |
抄送:滨海新区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