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固转〔2017〕35号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吉林省三合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
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危险废物转移商榷函》(吉环固函〔2017〕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吉林省三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有限公司产生的3000吨废CRT锥玻璃(废物代码900-044-49)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17年3月31日
(联系人:天津市环保局土壤处 刘智雯
联系电话:022-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滨海新区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