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固转〔2017〕30号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北京鼎泰鹏宇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
进行利用的复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贵局《关于征询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环函〔2017〕12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50吨含铜废物(废物代码397-004-22)、400吨含铜废物(废物代码397-005-22)、50吨含铜废物(废物代码397-051-22)和500吨废电路板(废物代码900-045-49),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18年2月28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按照贵局要求,现将静海区环保局负责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
关人员及联系方式反馈贵局:杨义忠,022-28913487。
2017年3月29日
(联系人:天津市环保局固体处 刘智雯
联系电话:022-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静海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