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西区二期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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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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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西区二期工厂项目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夏青路80号 |
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 |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本项目新增3240亿个贴片电容半成品生产能力,最终形成全厂6000亿个贴片电容半成品生产规模。新建1套电镀生产装置,满足全厂6000亿个贴片电容半成品的电镀需求,配套建设的电镀厂房、化学品库和产品库房,以及给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施工期环保措施: (1)大气:施工工地全部严格采取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13]35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2)噪声: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登记,并做好施工的程序安排,做到文明施工,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3)废水:含有淤泥的施工废水可经沉淀处理,去除其中的泥沙后回用或用于施工范围的防尘;工地内须设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可委托给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混合、成型、印刷废气、清洗室废气和蒸馏过程不凝气引入“转轮吸附+RTO焚烧”的处理设施处理,尾气经30m高的排气排放。烧成废气和电极烧成废气经收集后引入COT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第一级水喷淋+静电烟雾净化+第二级水喷淋”处理工艺进行处理。电镀厂房酸性废气引入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 (2)废水:研磨废水经过预处理后,与电镀废水和地面冲洗水一同进入电镀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与厂区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到综合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尾水经厂区总排口送至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30日 |
采取两次网站公示、一次报纸公示和信息公告栏公示,公示期间采取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共发放问卷调查表120份,回收有效问卷调查120份,调查统计结果,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