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一期)

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内,厂址东侧为规划东昌路、北侧为建设中的京秦高速公路。南侧为规划天久街

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项目概况: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集团企业产业规模,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在蓟县的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建设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一期工程投资6.9亿元,以电解铝锭和镁锭为主要原料,通过熔铸合金及挤压生产线获得铝合金型材产品,并采用粉磨喷涂、喷漆和氧化电泳表面处理工艺生产铝型材产品,同步配套穿条隔热、注胶隔热、木纹成型和铝木复合成品深加工生产线,一期工程设计年产8万吨铝合金型材产品。

工程选址位于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内,厂址东侧为规划东昌路、北侧为建设中的京秦高速公路。南侧为规划天久街,厂址总占地面积1169015.8m2,一期工程主要建设熔铸车间1座,挤压车间2座,氧化车间和喷粉车间各1座,配套煲模、氮化车间、仓库一、变压器站、天然气站和废水处理站等辅助配套工程,以及办公生活设施,总建筑面积204211.41m2。项目拟2014年12月投入建设,2015年12月投产进入试运行。

施工期环保措施:

大气: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对施工堆场采取苫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单位运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水:施工期间各类施工废水以及含泥浆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施工工地人员的生活污水由运输至有市政污水管网的地区排入市政管网,经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各种大型设备应时常设专人维修保养,以免噪声污染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分类处理,其中可利用的建筑物料可就近外卖给收购站,避免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运行期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

(1)熔炼炉和铝渣处理系统含尘废气:1套布袋除尘,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2)均热炉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3)热剪炉燃气废气:由1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4)时效炉烟气:由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5)煲模燃烧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阳极氧化酸性废气:2套碱液喷淋吸收塔净化,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7)电泳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8)电泳固化炉燃烧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9)喷漆前处理酸性废气:1套碱液喷淋吸收塔净化,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0)烘干炉燃烧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1)底漆喷漆废气:采用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燃烧净化设备,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2)面漆喷漆废气:采用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燃烧净化设备,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3)罩光漆喷漆废气:采用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燃烧净化设备,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4)喷漆烘干炉废气:燃烧后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5)卧式粉末喷涂固化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6)立式粉末喷涂脱水炉燃烧废气: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7)立式粉末喷涂固化废气: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8)木纹转印加热炉燃气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9)燃气锅炉烟气: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