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口废光盘处理加工项目环评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538909 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天津高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口废光盘处理加工项目

天津市静海县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子达道11号、子旺道3号。

天津高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厂房及租赁厂房,年处理废光盘50800吨。本项目建成后,将年产塑料颗粒50000吨。施工期环保措施:

大气: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对施工堆场采取苫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单位运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13〕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废水:施工期间人员及工地产生的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各种大型设备应时常设专人维修保养,以免噪声污染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分类处理,避免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运行期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拉丝工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集气效率85%)+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80%)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研磨、清洗及湿法破碎产生的废水汇总后,进入回用水处理系统,该系统采用絮凝+砂滤处理工艺,设计悬浮物去除效率达到85%以上,回用水出水水质可以满足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限值,回用水出水水质中重金属类可以满足GB/T 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限值,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现有生活污水水质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要求,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削减。

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源包括循环水泵、研磨机、压滤机以及打口机等设备,首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控制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水处理系统底泥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磨边产生的丝状碎屑集中收集后单独进行拉丝造粒,原料中的夹杂物和废包装物均属于一般废物,将外卖给物资回收部门,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排污口规范化: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规范化设置。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本项目调节池、污泥池和清水池及车间地面水槽应根据废水水质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

为防治重金属对地下水污染,预留地下水永久监测点位。设置监测井2口。平时注意调节池等废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19日

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发放公众调查表50份,全部表示同意,无反对意见。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