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22-87671544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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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及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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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 |
天津港保税区 |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锅炉房及150米高烟囱,在锅炉房内安装4×75吨/小时蒸汽锅炉配套2×15MW背压机组及管网改造工程、气机间、除氧煤仓间等主厂房和辅助工程。 本项目新建的4台75t/h燃煤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电袋除尘和镁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采用封闭、负压引风小型布袋式除尘器等措施对给料机、斗提机、破煤机、渣仓及灰库等位置所产生的扬尘进行处理。少量逸出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产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冷却塔定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学水车间排水、运煤系统冲洗水以及镁法脱硫装置排水等。本项目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汇合一起后由厂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保税区扩展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是汽轮机、发电机、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各型泵类的运行发出的噪声。本项目采用的防治措施为在主要噪声源处安装消音器、隔音罩等降噪措施;控制室、办公室、值班室等工作场所采用隔音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脱硫渣和职工生活垃圾。灰渣、脱硫渣外送以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交当地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
2014.7.24——2014.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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