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整体扩产搬迁(焊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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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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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整体扩产搬迁(焊丝生产)项目 |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大寺新技术产业园 |
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 |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
项目概况: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现厂址位于西青区大寺镇,其设计产能为年产气体保护焊丝、埋弧焊丝及不锈钢焊丝12万吨。该企业由于建厂较早,未履行环保手续。目前,现厂址已全部拆除完毕。 此次,天津大桥焊丝有限公司拟投资40274万元搬迁至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大寺新技术产业园内。本项目新建8间生产厂房及成品库等辅助用房,并安装拉拔、镀铜等生产装置,建成后形成年产焊丝30万吨(其中:气体保护实心焊丝26万吨/年、不锈钢焊丝0.5万吨/年及埋弧焊丝3.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占地面积118002m2,建筑面积96000m2,绿化率10%。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14年9月~2014年12月。 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气: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排放硫酸雾经酸雾净化设施(净化效率为90%)后的排放浓度均达到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故此,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各类工艺废气排气筒的设计高度可行,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全厂面源排放硫酸雾在厂界处叠加值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厂界监控浓度1.2 mg/m3。针对本项目各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本项目厂址50m范围内均为大寺新技术产业园区用地,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距厂区最近距离为550m,因此本项目设立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是可行的;本项目食堂油烟必须安装经环保产业协会认定的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85%),并保证操做期间按要求运行。 本项目食堂排放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可达到排放标准。 ②废水:由于本项目厂区较大,故1~4#厂房产生的生产废水及废液通过厂内污水管网进入厂区南侧的1#污水处理站处理;5~8#厂房产生的生产废水及废液通过厂内污水管网进入厂区北侧的2#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述两座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规模及处理工艺均相同(单座生产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工艺采用物化法),实际处理量也相同。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废液经1#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pH、CODcr、SS、BOD、铜、石油类等指标均低于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由于2#生产废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及处理工艺与1#生产废水处理站,并且实际处理量也相同,故2#生产废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也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中一部分回用于各工序清洗用水及冷却塔补水,其余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排水水质中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等指标均低于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上述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 最终排入西青大寺污水处理厂。 ③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独立减振基础,房屋隔声后,南、北、西、东四侧厂界噪声叠加值均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厂内固体废物置场采取分类暂存、防雨、防潮、防渗漏措施。各类危险废物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部门处理;生活及办公垃圾由市容部门外运处置。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方应在投产前与天津市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定固体废物接收协议。 |
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6日 |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发放调查表50份,被调查者均积极支持和基本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