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便函〔2016〕43号
市环保局关于做好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管理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滨海新区环境局、各区县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2016年第7号公告,现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的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帐》,并做好审核备案工作。
附件请自行下载,邮箱地址:tjwfgl@126.com,密码:87671530。
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2016年2月5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固体处 王岳
联系电话: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