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水〔2017〕64号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环保局2017年

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依照《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市环保局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津环保水〔2016〕12号)要求,组织制定了《天津市环保局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对2017年我局水污染重点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我市2017年环保重点工作,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二、各任务牵头处室(单位)会同配合处室(单位),依照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调度制度,按照市清水河道行动分指挥部统一部署,每周二下班前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局水处。

 

附件:天津市环保局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2017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环保局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推进市环保局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依据《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制定市环保局2017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7年,我市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2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60%以内,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污染源治理。2017年,市环保局牵头的加强污染源治理重点任务共有6项,主要为: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组织开展“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18家重点水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安装、推动完成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125个。

(二)加强水生态修复。2017年,市环保局牵头的加强水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共有8项,主要为: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实施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按期完成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制定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监测方案。

(三)加强水安全保障。2017年,市环保局牵头的水安全保障重点任务共有18项,主要为:按期监测并公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推动完成我市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按要求组织开展我市地下水调查评估、推动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开展工业企业与工业聚集区环境风险评估及防控、制定《天津市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推动经济转型。2017年,市环保局牵头的推动经济转型重点任务共有2项,分别为:严控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准入、在审批中严格审查重点行业的风险评价内容、危险化学品仓储等相关内容,在验收中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逐项检查。

(五)完善制度保障。2017年,市环保局牵头的完善制度保障重点任务共有24项,主要为:制定《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推动各区落实水体达标方案2017年任务、组织开展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年度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新建、升级改造40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定期制定《独流减河水质状况通报》、督促各区按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升环境监察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研究建立我市各区之间的水环境补偿机制、以节能环保技术超市为平台推广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定期制定并通报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排名,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制定天津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专项检查方案。

 

附件:天津市环保局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重点任务表


《2017年计划》附件

天津市环保局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重点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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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