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环保局:
为改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解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按照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要求,我市正在组织编制《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环保部将从2013年起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为推进我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现请你局从环保部网站下载《规划》文本及重点项目库(下载网址:http://www.mep.gov.cn/gkml/hbb/gwy/201212/ t20121205_243271.htm),先行了解《规划》确定的所辖区县重点任务和相关治理项目情况,并可提前对《规划》确定的项目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企业,着手做好组织实施准备工作;待我市2013年实施方案确定下发后,即可组织实施。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