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固〔2017〕2号
市环保局关于换发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
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津南区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企业申请,市局于2016年12月22日为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佳公司”)换发了为期五年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周小华;
住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双桥河镇东;
设施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二八路69号;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危险废物类别: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 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20含铍废物,HW21含铬废物(除261-137-21、261-138-21外),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6含镉废物,HW27含锑废物,HW28含碲废物,HW29含汞废物(除261-053-29外),HW30含铊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除321-026-48、323-001-48外),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261-151-50、261-183-50、275-009-50、276-006-50、900-048-50);
年经营规模:高温蒸煮2920吨、焚烧13500吨、物化处理10000吨、溶剂回收4800吨、洗桶20万个、填埋26480吨;
有效期限:2016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
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现请你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你局对合佳公司的环境监管计划,加强环境监管,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要求,做好对企业督查考核。
二、自即日起至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满(2021年12月21日),依照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报送我局。
三、督促合佳公司尽快完成三期填埋场建设,完善填埋能力。
2017年1月5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固体处 刘智雯
联系电话: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环境监察总队,市固废中心。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