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天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天津基地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项目概况: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拟投资2.7亿元人民币,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建设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天津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7350m2,总建筑面积88567m2(地上72900m2,地下15667m2)。建设内容包括住勤楼、业务综合楼、运行保障楼、航空保障业务用房、特种车库、飞机维修库等,主要功能包括办公,为空勤人员提供住宿、休息场所,为航空公司提供航空配餐,以及进行飞机、机场特种车辆的检修维护。

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采取相应的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减少空气污染,将施工期扬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措施如下:(1)施工工地全部严格采取封闭、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进行硬化,其他场地全部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2)建设单位须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实施简易绿化等措施。(3)全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4)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全部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到2015年底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5)建设工程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保证专款专用。(6)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土方施工,并作好遮掩工作。(7)施工人员炊事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散煤、木材、锯木等非清洁燃料。(8)建筑物外檐脚手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的全封闭的绿色安全立网,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粉尘飞扬。安全立网应当定期冲洗,保持清洁。(9)加强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应将有关环境污染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有专人负责,对环境影响严重的施工作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环保管理制度要求,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施工噪声治理措施:(1) 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等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吸声材料,降低噪声;(2) 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以保证其在正常工况下工作;(3) 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4)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

施工期间排放污水主要是民工生活污水和工地上冲洗车辆、地面产生的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收水系统产生较大影响;冲洗废水由于含有大量沙砾,对冲洗废水必须进行沉淀处理,使其中的沙砾沉淀后再外排。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工程土等,生活垃圾主要是民工废弃物品。施工中固体废物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外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2.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33t/h燃气锅炉排放的废气分别通过1#住勤楼、2#住勤楼、业务综合楼楼顶排气筒(高度分别为29.8m37m37m)外排,大气污染物烟尘、SO2NOx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要求,达标排放。

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采用SCREEN3计算模式计算本项目锅炉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如下:颗粒物最大落地小时浓度叠加值为1.5973×10-3mg/m3,占标准值(0.45mg/m3)的0.35%SO2最大落地浓度叠加值为3.684×10-3mg/m3,占标准值(0.50mg/m3)的0.74%NOx最大落地浓度叠加值为0.0248mg/m3,占标准值(0.25mg/m3)的9.9%。最大落地浓度点位于排气筒下风向146m170m处。

本项目3个燃气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南侧中国民航大学的落地浓度叠加值分别为:颗粒物小时浓度影响值2.173×10-4mg/m3SO2小时浓度影响值4.1×10-4mg/m3NOx小时浓度影响值3.094×10-3mg/m3

根据预测结果,最大落地浓度及敏感点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于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显著影响。

本项目职工食堂及飞机餐制作间产生的烹饪油烟分别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预计厨房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3。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达标排放。

本项目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量约为NOx 0.097kg/hCO 2.81kg/hTHC 2.83kg/h。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排放装置,车库内汽车尾气经收集后通过高出地面的排气竖井排放。根据预测本项目地下停车库排放的大气污染物NO2CO最大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与烹饪、制餐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分别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及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排水水质中pH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等指标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机场北污水处理站。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风机、泵类及维修设备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影响值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飞机、车辆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擦洗废物,更换下来的已损坏零部件;其中废机油、擦洗废物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损坏零件由航空公司收回。食堂及配餐间产生的餐饮废物主要为食物残渣、油渣等,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工作人员办公、住宿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由机场相关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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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