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绿色煤电天津IGCC电站工程循环海水排放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华能绿色煤电天津IGCC电站工程循环海水排放方案调整项目 |
临港经济区规划区域西南部(东经117°43'、北纬38°55')。 |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IGCC电站工程,于2007年7月11日取得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批复(环审[2007]261号)。在项目的实际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对配套设施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并于并于2010年3月28日取得了环保部的批复(环审变办字[2010]8号)。 项目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岛海水循环冷却排放的浓海水通过专用管道送至塘沽盐场处理,由于塘沽盐场日益萎缩减产,使得不能接收项目排放的浓海水。天津滨瀚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拟在临港经济区建设《天津滨瀚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浓海水综合利用零排放项目》,该项目专门针对华能绿色煤电天津IGCC电站工程排放循环冷却浓海水进行深度处理,双方已签订了浓海水供应合同,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2016年12月竣工投产。在该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前,建设单位循环系统排放浓海水拟利用临港经济区排水管道将海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临时排入大沽排污河,待《天津滨瀚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浓海水综合利用零排放项目》建成运行后,再改为向该综合利用项目排放,并不再排入大沽排污河。(临时排放截止到2017.1) |
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14日 |
公众参与调查问卷32份,其中20人同意,10人基本同意,2人不关心,没有反对意见。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