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国控企业: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及环保部《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1〕144号)要求,市环保局确定了2012年需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凡列入名单的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联网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控废气企业须在主要废气排放口安装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氧含量、烟气流速及烟气温度等监测指标);国控废水企业及污水处理厂须在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化学需氧量及氨氮自动监测设备。

    二、选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包括数采仪),必须是通过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及联网,应当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试行)》(HT/T76-2007)以及《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环发〔2008〕25号)的要求。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应选用基于氧化原理的仪器;安装管道式流量计的,应进行计量检定;数采仪与设备的连接采用数字接口(RS232或RS485)。

    四、企业排放口应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

    五、相关企业必须在2012年10月15日前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及联网工作,并向市环保局监测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附件: 2012年需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联系人:尹彦勋;联系电话:87671686)


附件:

2012年需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一、 废水类

序

号

行政区代码

县(区)

企业详细名称

需安装自动

监测指标

1

120102

河东区

天津市针织厂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及流量

2

120111

西青区

大成万达(天津)有限公司

3

120112

津南区

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4

120113

北辰区

天津海豚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5

120116

滨海新区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6

120116

滨海新区

天津渤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碱厂(临港分厂)

7

120116

滨海新区

天津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

8

120116

滨海新区

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9

120116

滨海新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120116

滨海新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化工部

11

120116

滨海新区

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天津天铁冶金集团钢板有限公司)

12

120116

滨海新区

东海炭素(天津)有限公司

13

120116

滨海新区

卡博特化工(天津)有限公司

14

120116

滨海新区

嘉吉食品(天津)有限公司

15

120221

宁河县

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

16

120225

蓟县

天津挂月集团有限公司

17

120225

蓟县

天津渔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8

120225

蓟县

天津盘山啤酒厂

19

120225

蓟县

天津市蓟县津京造纸厂

二、废气类

序

号

行政区代码

县(区)

企业详细名称

需安装自动

监测指标

1

120113

北辰区

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烟气流速、烟温、

氧含量等烟气参数

2

120116

滨海新区

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

3

120116

滨海新区

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