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政府:

按照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总体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市“十二五”期间将全面开展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脱硝治理工作。按照《环保法》有关限期治理管辖工作的规定,请贵区政府向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烧结机脱硫脱硝限期治理任务通知,具体治理任务为:

1、该公司规模为36平方米的烧结机和规模为72平方米的烧结机,要在2013年6月前完成关停工作。

2、规模为200平方米的烧结机,要在2013年6月前完成烟气脱硫治理,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

3、新投产规模为230平方米的烧结机,要在2012年12月前完成烟气脱硫治理,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要在2015年6月前完成烟气脱硝治理,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

此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