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

为落实市政府批转的《天津市迎奥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奥运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按照环保部和市政府的要求现由我局牵头正在制定《天津市奥运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应急措施》。请各区县政府在我局布置区县环保局进行的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源摸底、汇总、上报的工作基础上将产生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污染源单位名单按排放总量减排10%、20%、30%、50%比例,于5月8日前报市环保局。

此函

 

二○○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