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予发布《2009年天津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一、综 述
1.产生、贮存、利用、处置量
2009年,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15.41万吨,比上年增长2.4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498.1万吨(包括利用往年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8.3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32%;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量为25.62万吨,贮存量为0.07万吨。
其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82万吨,比上年减少47.12%;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2.6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33.35%;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量为5.21万吨,贮存量为20.81吨,工业危险废物零排放。
医疗废物产生量为6576吨,比上年增长15.96%;无害化处置6576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2.5万吨,比上年增长15.24%;无害化处置量为192.81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90.73%。
农村固体废物产生量为840.11万吨,比上年减少2.6%;综合利用量为671.7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0%;无害化处置量为0.3万吨。
2.管理情况
2009年,批准市内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共738家,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9936份,处理处置工业危险废物8.34万吨,废包装桶269112个。批准跨省级行政区域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共46家,转移危险废物489批次,1.61万吨。其中,移入我市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44家,转移危险废物486批次,1.55万吨;移出我市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2家,转移危险废物3批次,650吨。
全年我市未新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换证1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法人变更1张,因经营场所变更暂时取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张。截止2009年底,环境保护部审批颁发我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张,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6张。其中,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包括综合利用)许可证1张,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许可证1张,医疗废物运输许可证1张,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许可证14张。
全市16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已全部完成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向市环境保护局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设施所在地区县环境保护局的备案。
3.工作现状
我市作为全国家电以旧换新九个试点省市之一,2009年9月1日正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我市确定了4家拆解企业,并制定了拆解企业污染防治方案。
为确保环境安全,对16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和330家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涉氯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检查;对9家废抗生素药渣产生单位、2家废汞触媒产生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监管。同时,对电子废物产生单位的环境管理人员分三期进行了法规培训。
应对甲型H1NI流感制定了应急预案,对全市324家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的医院进行了普遍检查。更换运输医疗废物单位车辆15辆,保证了环境安全。
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市市容园林委和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对我市12家生活垃圾转运、填埋、焚烧企业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环保要求。
颁布了我市2008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
完成了天津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更新调查工作。
保增长、渡难关,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市环境保护局积极协调环保部,为天钢等企业办理了进口废钢许可证。
投资374万元的子牙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建成运行。子牙环保产业园海关检验检疫验放中心5月正式运营,我市所有定点加工利用单位进口的废机电产品全部在园区验放通关。
二、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信息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前5位排名 表1
|
排名 |
废物种类 |
产生量(万吨/年) |
利用量(万吨/年) |
|
1 |
炉渣 |
419.61 |
427.95(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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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粉煤灰 |
389.07 |
389.07 |
|
3 |
冶炼废渣 |
369.59 |
369.57 |
|
4 |
其它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