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及相关行业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及处理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及相关行业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及处理处置项目

天津市静海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项目概况: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2012年,该企业投资9900万元人民币于天津市静海县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十二号路1号建设了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置项目,并于2013年12月取得天津市环保局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3]134号),由于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重新履行环评手续。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研发中心建筑、3个生产车间空厂房及公用设施,建设1处人工拆解区、2条粉碎生产线(一般物件粉碎线和线路板粉碎线)、1间电解室(用于电解提金、铜、镍)和2条电子脚退锡生产线。规划年处理电子及相关行业固体废物约50000吨,其中包括危险废弃物30200吨。拆解后分离铁、铝、铜、贵金属(金)及可再生塑料等再生资源。

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①施工噪声: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

②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在建设临时设施时,应设置沉淀池,临时厕所等处理设施。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粪便污水等收集后委托市容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③ 施工固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封闭,及时清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

①大气影响

小家电处理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分离+脉冲除尘器处理,线路板处理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两股废气经处理后合并,由15m排气筒P1排放。根据报告书类比预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电解室中的含金废液电解槽及含氰废水预处理时挥发少量含氰废气,含氰废气随电解室机械排风进入含氰废气吸收塔(采用10%的次氯酸钠溶液作为吸收液),尾气经25米排气筒P2排放。根据报告书类比预测,氰化氢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电解室中的废蚀刻液电解槽产生少量氨气,经过收集后进入碱性废气吸收塔(用10%硫酸作为吸收液),尾气经过2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氨排放速率达到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含镍废水电解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由机械排风进入酸性废气吸收塔(用10%氢氧化钠进行吸收),尾气经25米排气筒P2排放 。硫酸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电子脚褪锡处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过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