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行2005年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凡在本市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噪声和产生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于2005115日前到所在地区的区、县环境保护局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领取《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证》。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手续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有关排放污染物申请登记详细内容可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阅。

 

 

      OO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北京市各区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单位名称

电话

地址

邮编

东城区环境保护局

64072338

东四六条甲17

100007

西城区环境保护局

66206477

66206479

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20

100035

崇文区环境保护局

67215464

永定门外桃园东里甲1

100075

宣武区环境保护局

63537417

63568859

宣武区白广路崇效胡同7

100053

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65941900

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楼

100026

海淀区环境保护局

82571528

82571529

海淀区万柳光大家园2号楼

100089

丰台区环境保护局

63823136406407

丰台镇七里庄路28

100071

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

68878494

68878493

石景山区古城路8

100043

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

69862649

门头沟剧场东街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