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
  为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根据全系统及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局下发的《 关于印发 2015年药械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及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5〕3号)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药品零售企业监管重点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