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关于征求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意见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3〕163号)要求,现向你们广泛征求有关意见。请各单位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下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相关文件,认真研究,于 12月9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zhucechu@bjd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修正案意见(报送单位名称)”。
   特此通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