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332号)和《天津市食品地方 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津卫执〔2013〕478号)要求,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对本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经过组织起草单位自我清查、征求社会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对天津市14个食品地方标准提出了拟清理结论(见附件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天津市食品地方标准拟清理结论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并填写《对天津市食品地方标准拟清理结论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4年3月30日。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1305室,天津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处,邮编:300070。
联系电话:23337560,电子邮箱yangyanronghi@sina.com。
天津市卫生局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