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组织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6〕3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7月25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为规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
2.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起草说明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