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全面做好我市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有效监测和评估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我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人群健康影响应急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并已通过我委第8次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