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监督函〔2012〕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中铬的测定》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6)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食品中铬的测定.rar
  附件2 食品中镍的测定.rar
  附件3 食品中锗的测定.rar
  附件4 食品中锑的测定.rar
  附件5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rar
  附件6 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