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公 告
2010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富马酸一钠等4种物质为食品添加剂,批准瓜尔胶等20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左旋肉碱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批准留兰香等30种物质为食品用香料。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