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督查中心: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性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08〕177号)要求,结合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08年12月10-12日在北京举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期业务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1、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核心应用软件功能培训,发放正式版软件。
  
  2、讲解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核心应用软件部署联调要求。
  
  3、各省级环保部门介绍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进度。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填报《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进度表》,培训报到时递交。
  
  4、参观环境保护部污染源监控中心。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及各督查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处级负责人一名,核心应用软件管理和使用人员各一名。
  
  我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承担本通知参加培训名额内人员的食宿费用,超员费用自理。
  
  三、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08年12月9日
  
  培训时间:2008年12月10-12日
  
  四、培训地点
  
  北京银龙苑宾馆(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甲5号)
  
  电话:(010)68351166转351、352
  
  五、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刘伟 高雷利
  
   (010)66556440 66556464

  附件:1.各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进度表
  
     2.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期业务培训回执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监控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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