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全军环办,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近一个时期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污染防治工作,我部决定召开全国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和交流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经验;分析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问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污染防治工作;现场考察上海市污染防治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2月23-25日,现场考察一天,会议一天半。
会议地点:上海市西郊宾馆(虹桥路1921号)。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全军环办主管领导及与污染防治相关的业务处处长;
(二)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环保局主管领导及与污染防治相关的业务处处长。
四、会议议程
(一)2月23日(星期一)
全天现场考察上海市污染防治工作
(二)2月24日(星期二)
上午:全体会议,周生贤部长作重要讲话
下午:分组讨论
(三)2月25日(星期三)
上午:大会经验交流;张力军副部长作会议总结。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将会议回执于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17时前传真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参会人员于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20时前到上海市西郊宾馆报到。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李蕾(010)66556246
李义(010)66556274
(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杨建生(021)23115603,13801983666
吴业(021)23115607,15800938001
传真(021)63556010
(三)上海市西郊宾馆总台
(021)62198800转6360
附件:会议回执
二○○九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防治 现场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