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部受理了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单位基本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该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G4403060019)。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 公告
发送: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