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3178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分类导航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1)
发布时间
2008
(1)
发布机构
河北省民政厅
(1)
学科类别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1)
文种类型
函
(1)
地区
河北
(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1)
检索结果
已选条件:
河北省民政厅
×
函
×
2008
×
<符合条件的数据共:1条>
排序方式
颁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下载次数
登录后可批量下载(
统一登录
,
激活码登录
)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理评残中如何认定“意外事件”的复函》的函
颁布单位:[河北省民政厅] | 颁布时间:2008 | 实施时间:2008 | 学科分类:[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预览
|
原文链接
[浏览:94 下载:10]
上一页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