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客观核查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是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公正实施的关键环节。《民政部关于同意在上海市开展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1-05-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居民家庭;核对;试点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