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物价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反映截至2015年7月31日仍在执行的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发布日期] 2015-08-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事业性;目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