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绥芬河市水务局、抚远市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省森工总局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管〔2014〕351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黑水发〔2016〕228号)、《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黑水发〔2017〕171号),省水利厅决定开展全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黑龙江省《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黑水发〔2017〕171号)规定的考核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7-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考核;水利建设;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