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季度广西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
[摘要]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发〔2015〕394号)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要求,2015年第二季度,除去永久性关停企业、季节性停产企业、其他原因停产企业和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外,全区共对257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其中,工业废水污染源91家,工业废气污染源5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07家)开展了监督性监测;3~4月废水重金属企业监测76家、废气重金属企业监测27家,5~6月废水重金属企业监测79家、废气重金属企业监测28家。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国控;第二季度;监测数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