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5]14号
[摘要]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津市环改字[2015]14号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0110000116949 组织机构代码:57831624-7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开发区一经路39号 法定代表人:郑立群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15年5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未办理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审批手续向天津市人民医院销售99mTC放射性药品。
[发布日期] 2015-06-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改正;我局;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8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