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10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现组织开展首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省级主管部门;区域品牌;区域品牌建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