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绿色建筑材料等1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摘要] 国科发基【2013】425号 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辽宁省科技厅、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四川省科技厅、青岛市科技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国资委: 按照《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基[2012]716号)的要求,2012年科技部对“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6个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别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验收。
[发布日期] 2013-04-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国家重点实验室;验收专家组;实验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