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2012年第三批核动力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摘要] 国家能源局: 你局《国家能源局关于申请换发蒋昊君等222名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的函》(国能电力〔2012〕37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你局意见,我局对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营运单位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蒋昊君等222人具备了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批准换发执照(批准换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和有效期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3-01-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执照;核电;操纵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