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延续常州格林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摘要] 常州格林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申请的报告》((2010)质字第05号)和《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延续申请的报告》((2010)质字第06号)收悉。经审核,现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1-01-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许可证;民用;安全设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