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 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公司建设的贵州毕节民用机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部审批,于2009年10月擅自进行机场试验段工程建设。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10-04-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毕节;环境影响;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